关于禁止在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戏水、探险等活动的通告
2025-09-29



关于禁止在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未开发、未对社会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戏水、探险等活动的通告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水域广阔,山林峡谷、岛屿众多,自然资源丰富,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旅游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游客擅自进入庐山西海未开发山林及峡谷腹地、未开发岛屿、未开放水域等危险区域开展游览、戏水、探险、露营等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因违法组织游览、戏水、探险、露营等活动造成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擅自进入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由组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各景区景点、旅行社、导游,各社会组织或培训机构等部门,不得违规提供导游导览等涉旅经营活动,严禁组织旅游团前往庐山西海未开发山林及峡谷腹地、未开发岛屿、未开放水域等开展游览、戏水、探险、露营等活动。
三、各类人员和团体因私自进入庐山西海未开发山林峡谷腹地、未开发岛屿、未开放水域等地陷入危险状态产生救援费用由相关人员和团队全额承担。
四、广大民众要切实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珍爱生命,敬畏自然,在开展旅游活动之前有计划地做好出行准备,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预警信息,不在危险区域停留,当好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我区通告、温馨提示、安全警示牌等安全管理规定,文明游览。
五、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92—2779277
电子邮箱:410935576@qq.com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产业发展局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农林水务局
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分局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港口航运管理局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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