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禁火令
2025-09-29



针对当前干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障风景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风景区森林防火区域内。
三、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人员要严格执行“五个禁止”: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和玩火;
3.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4.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坎、烧草木灰等;
5.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烧纸、上香、燃放烟花爆竹。
四、进入禁火区域内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防火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和妨碍检查。
五、对违反上述禁令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反以上禁令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六、风景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
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12119
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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